
聲 明
發布時間:
2021-08-24
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天津同仁堂”)的前身可追溯至清朝時期,歷史上曾使用京都同仁堂張家老藥鋪、京同仁堂和記、天津同仁堂制藥廠等名稱開展藥品經營活動。2002年,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,天津同仁堂制藥廠改制為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;2008年,更名為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并一直沿用至今。2006年,商務部認定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(注冊商標:太陽)為首批“中華老字號”。2019年,國家工信部評定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第一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。天津同仁堂注冊并使用的“太陽”商標于2012年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“中國馳名商標”。
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天津同仁堂”)的前身可追溯至清朝時期,歷史上曾使用京都同仁堂張家老藥鋪、京同仁堂和記、天津同仁堂制藥廠等名稱開展藥品經營活動。2002年,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,天津同仁堂制藥廠改制為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;2008年,更名為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并一直沿用至今。2006年,商務部認定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(注冊商標:太陽)為首批“中華老字號”。2019年,國家工信部評定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第一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。天津同仁堂注冊并使用的“太陽”商標于2012年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“中國馳名商標”。
天津同仁堂的企業名稱、字號和商標等均系合法取得,具有悠久的歷史淵源,毋庸置疑。知識產權是天津同仁堂核心利益所在,對于任何隱瞞、割裂歷史事實,混淆視聽,侵害天津同仁堂權益的行為,天津同仁堂必將采取一切合法措施堅決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!
感謝廣大消費者和合作伙伴一直以來對天津同仁堂的支持和厚愛。
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8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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